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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0-2獎勵金申請】110-2 英語及第二外語獎勵金申請時間及方式公告

110-2 英語及第二外語獎勵金申請時間及方式如下:

110-2英語及第二外語獎勵金申請時間(16週至18週):111年6月6日(一)至111年6月24日(五)

因應疫情嚴峻及線上遠距授課至期末影響,獎勵金申請方式改以下方式進行:

請申請人改以「郵寄方式申請」,獎勵金申請表文件請貼妥備齊後,(在校生可免郵寄,請自行送件至系上核章)

郵寄至:26000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 語言教育中心收,電話:03-9317901,

請使用掛號寄件,避免資料丟失。【郵寄後申請人可E-mail告知以確認有收到資料】

【注意事項】獎勵金申請表填寫提醒如下(下列任一項不符者將以電話聯繫退件):

限在學期間考取之證照,請務必填妥正反面,相關提醒事項如下:

一、正面資料填寫提醒如下:

A. 獎勵金為個人收入,獎勵金申請表內「具領人」「申請學生簽章」兩處請務必親筆簽名

B.「所屬系(所)主任」部分由語言中心收件後協助送至系所主任簽核。

C.「獎勵金新台幣處請不要填寫!不要填寫!不要填寫!,經審核後由語言教育中心承辦人填寫金額。

D.「轉帳帳號」(限申請者本人帳戶)若非郵局帳號,請務必填寫「分行名稱」。

二、反面資料黏貼提醒如下:

D.「學生證」「轉帳帳號」「成績單」三項影本請務必貼妥(正本請不要寄送)。

E.學生證請務必有「本學期註冊章」(依本校主計室規定),沒有註冊章者請自行處理。

F.匯款帳戶影本請務必為「申請者本人帳戶」

@16-18週申請期間結束後,6/27-7/15為申請件審查期間,不符規定者將以電話聯繫補寄資料或退件,並於7/18(一)公告通過名單及金額,最快將於8月初核發獎勵金。

若有問題請來電:03-9317901或來信:ychsueh@ems.niu.edu.tw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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